顶点小说 > 穿越小说 > 富贵芳华 > 第177章十金
    夏珍珍既然干脆利落的打了辛姨娘的脸,夺回了安哥儿,她想要整顿本房丫头婆子的事,自然也就异常顺利的推进了下去。

    宁芳身边本已有了喜鹊画眉及念葭三人,再挑一个七八岁,针线不错的小丫头改名百灵,凑足了身边四个大小丫头的缺。

    至于两个粗使婆子,是徐妈妈帮她挑的,都是一直在她这边伺候的老实人,也就是这回重新明确了职责,才确定了下来。

    这样梳理过后,气象很快随之一新。丫鬟婆子们不再有借口挑肥拣瘦,各自都须管着各自那一摊子事,也省得平日里吵架磨牙。

    至于剩下来的人手,夏珍珍一部分安排在自己身边当差,也有一部分归公中厨房门上等等各处当值。若是哪里出了差错,她只管去找各处领头之人便是。

    徐妈妈暗暗点头,从前因家中人口少,主母又能干,便把所有的事情都归拢到了宁四娘手里。虽然她也打理得井井有条,到底当家人太累了些。

    而如今家中人口渐多,宁四娘也渐渐上了年纪,身体又不怎么好,这样操心的法子确实不再适合,倒是夏珍珍这样“会偷懒”的法子更好。

    只是改动过后怎么看都怎么象夏家的铺子,从东家到掌柜到大小伙计,权责分明,只不知宁四娘回来喜不喜欢。

    倒是做着邻居的三姐儿宁芸因见宁茵比自己还小,就可以给身边丫鬟改名,很是羡慕,说等着梅氏回来,也要照此办理。

    徐妈妈听着只是想笑。

    她素来知道家里这位四姐儿爱吃,却没想到,她仿照宁芳屋里那四只鸟,给自己弄了四个豆!

    两个大丫头叫红豆绿豆,小丫头叫黄豆黑豆。

    听听,哪个大户人家身边的丫头这么叫的?

    原先徐妈妈觉得,若如此还不如叫红枣花生银耳桂圆什么的。

    谁知宁茵却道,“那个一叫我就想咽口水,到时上学先生看了不喜可怎么办?”

    徐妈妈听及此,再不敢提要她改名了。豆就豆吧,总比流口水强。

    只是让徐妈妈意想不到的是,辛姨娘身边那两个婆子,竟是没留在顺哥儿身边,也没送到她那陪嫁庄子里去,反倒是寻了人牙子要发卖出去。

    徐妈妈觉得这事儿办得不怎么好看,有点疑似主母逼妾室卖人,想打夏珍珍脸的嫌疑,可夏珍珍却道,

    “她若连多年主仆情份都不顾,纵打了我的脸,她的脸上又能有多好看?去给她寻官牙子来,让卖个好点的去处,卖身银子也尽数给她收着。至于她那里从前还有个的碧水,是陪二爷上京时没了的。碧水的卖身银子多少,我补给她。她要重新买人,还是从府里挑,都由得她去。横竖我是问心无愧!”

    徐妈妈想想也是,横竖她跟辛姨娘面皮已经撕破,再要伪装也没什么意思,于是依言去办了。

    只辛姨娘不知是不是为了刁难人,两个婆子统共才卖了四十两,她却硬要买个一百两银子的绝色丫头。还说碧水身价银子虽然不高,但在她跟前熏陶多年,琴棋书画样样略通,也能卖出这个价。

    徐妈妈十分气愤。

    大户人家的丫头就算金贵些,能出到四十两银子,已是极限了。除非那是丧了良心的主子,要把人卖到肮脏地方去,否则怎么可能卖一百两?

    再说那个一百两的丫头是能轻易领进门的吗?长得如何娇媚就不说了,又兼学了吹拉弹唱,原是主子养着如同瘦马一类的人物,只因家中出了事,急等钱用才卖了出来,这样人物买回来,岂不惑乱子弟?

    可夏珍珍眼皮子都不抬一下,便掏出银票,让徐妈妈把人买回来。

    “横竖是在她房里伺候她的,她愿意掏钱养小娘,等她养去!”

    徐妈妈忍不住直言道,“可若是二爷回来……”

    那小娘给谁养的,还用说么?

    夏珍珍却噗哧笑了,“妈妈放心,若连二爷也能给她勾了去,倒算她本事!”

    真等勾去了,你还笑得出来吗?徐妈妈虽然不太乐愿,可还是去办了。那边人牙子收了订金,说三五日内,必送丫头上门。

    这倒弄得宁芳她们都好了奇,嘱咐徐妈妈一定要带来大家看一看,到底是怎样的丫头,值得上一百两。

    听喜鹊说,有那促狭的,已经给这新丫头取了外号,就叫十金小姐。

    宁芳听了哑然失笑。一百两,岂不正好就是十金?

    “我看多半是你作怪!”

    喜鹊掩嘴笑道,“这回真不是我,是谁姐儿只管猜去!”

    见她如此,宁芳心知必是念葭那调皮丫头。

    如今她在徐妈妈的屋里学规矩,还不能出来服侍。肯定苦中作乐,磨嘴皮子作耍了。

    “我看她还是太闲了。把我这的描红帖子给她,让她每日写三十个大字交来我看。错一个罚十个,可不许偷懒的。”

    喜鹊接了东西却不肯走,反略酸道,“姐儿对她真好,什么时候也罚我们写字儿?”

    宁芳反笑,“羞也不羞!你怎不跟她比比年纪?若你也着急出嫁,我包管一日罚你一百大字可好?”

    喜鹊红了脸,立即跑了。倒是画眉给宁芳提了个醒,“如今姐儿的字既写得好,为何不练练绣字的工夫?我上回跟姐儿去金陵行宫,曾瞟见一个诗词山水的绣屏,竟是极佳。若练了这份本事,日后无论走到哪里,岂不都给人高看一眼?”

    宁芳先觉得挺有道理,可仔细一琢磨,却发现十分不易。

    写的字好看,那是因为墨色有浓有淡,有轻有重,才显得出骨力气韵,若以寻常黑色来绣字,难免平板一块,没了意境。

    可既然别人能绣出泼墨山水般的意境,证明还是有技法的,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。宁芳来了兴趣,便想让人去打听打听,最合适的人选,自然是她家大哥,宁绍棠了。

    男孩子出门还是比女孩子方便得多,况且宁芳也想让这个脾气古怪的堂哥多跟人接触,改改那坏毛病,谁知跑去一打听,宁绍棠却是不在家。再一问,还是夏珍珍同意他出门“买书”的。

    宁芳一下会意。

    他是去找那小阎王谈判了吧?那宁芳也不着急,就在他书房里坐着等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