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点小说 > 都市小说 > 步步升途 > 第33章  案中案
    “看来你都知道了,故意来试探我的对吧?”

    “本来我还想跟你做朋友,现在怕是做不成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能让任何人夺走我的一切,谁也不行!”

    说完,刘军突然从腰后摸出匕首,猛地刺向宋启胸口……

    宋启闪身躲开,一个擒拿手将其摔在地上,刀子也飞了出去。

    听到二楼的异响,刘军妻子赶忙喊了一声:“老公,出什么事了?”

    “没……没事,我不小心摔了一跤,你不用上来!”

    刘军赶紧搪塞妻子,转而小声哀求宋启。

    “兄弟,我错了,给我留个体面,别当我老婆孩子的面抓我,行吗?”

    宋启没难为他,确认身上没有武器,就把他带了出去。

    警笛声由远及近,几辆警车呼啸而至。

    看到刘军乖乖站在宋启身边,周正心里很不是滋味。

    宋启,又是宋启!

    每次破案都被他捷足先登,难不成这小子是福尔摩斯转世?

    把刘军押上车之后,宋启急忙追问:“周队,我能参与这起案子吗?”

    “不能。”

    周正冷冷回应,上车就要离开。

    不料,刘军突然开口:“除非宋启来审,否则我绝不交代半个字。”

    “又来?”周正气得咬牙切齿。

    宋启总能感化嫌疑人,并串通一气。

    上次葛文辉如此,这次刘军亦是如此。

    无奈之下,他只能破例让宋启参与进来。

    市局档案室,宋启如愿看到了尘封已久的卷宗。

    1989年12月,齐海市下辖莲东县,郊区的一条林间小道,发生一起恶性劫杀案。

    一个20多岁的男青年死在雪地里,面部被石头砸烂,胸口还插着一把匕首。

    随身财物悉数被抢走,连一张身份证都没留下。

    这条小路人迹罕至,前不着村后不着店。

    还是一名抄近道的邮递员碰巧路过,这才发现了尸体。

    莲东县警方收到报警,立即赶赴现场勘察。

    不料中途突降暴雪,交通中断,直到几小时后雪停,警察才赶到现场。

    尸体被暴风雪摧残了数小时,现场也被厚厚的积雪覆盖。

    一切脚印痕迹都被破坏殆尽,导致勘查工作受到极大影响。

    由于受害者脸部被砸烂,身上也没有能证明身份的物件,警方一时间难以确认尸源。

    后来通过进一步尸检,确认死亡原因就是胸口那致命一刀。

    那把匕首显然就是凶器。

    法医还在刀柄上提取到一枚指纹。

    但那时候国内公安尚不具备基因检测技术,也没有建立数据库,无法通过指纹查找凶手。

    尸源无法确定,单凭指纹也查不到凶手,这起案子就成了无头案,一直困扰莲东县警方十五年。

    直到2004年,公安部决定建立DNA数据库,并逐步实现全国联网。

    齐海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,开展大规模筛查工作,恰好匹配到了刘军。

    市局审讯室里,宋启和周正并排而坐。

    刘军并没有抵抗,直接坦言15年前的案子就是他干的。

    “我要纠正你们一点,那不是劫杀案,而是一场误会,我不是故意的,也没抢他东西!”

    根据刘军的说法,15年前那个冬夜。

    他本来要去莲东县城给母亲买药,恰好遇到了那个迷路的男青年。

    男青年不是本地人,操着一口南方普通话,请他帮忙带路,并承诺可以给他一些报酬。

    刘军当时穷困潦倒,为了给母亲治病,甚至多次跑去卖血。

    听到带路还有钱赚,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。

    不料,半路上两人因为报酬金额发生争执,进而大打出手。

    男青年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向刘军。

    刘军虽然侥幸躲开,但也被这个举动激怒,反手夺刀刺入男青年小腹。

    鲜血喷涌,男青年倒地惨叫。

    刘军吓坏了,转身拔腿就跑,结果因为长期卖血,身体太过虚弱,只跑出去几十米就晕倒了。

    等他再次醒来,发现不远处的男青年,躺在地上一动不动,那把匕首还插在身上。

    他小心翼翼上前查看情况,却发现男青年已经死亡多时。

    惊恐万分的刘军,本想跑回去报警。

    但转念一想,这荒无人烟的林间小路也没有目击证人。

    万一被警方认定为故意杀人,他一辈子都完了。

    而且母亲重病缠身,他又这么穷,还没娶妻生子,根本负担不起巨额赔偿。

    反正这是个外地人,跟自己素昧相识,事发前后也没有目击者,没人知道是自己干的。

    思前想后,他最终选择隐瞒真相,慌忙逃离现场。

    事后,警方也对熟悉这条小路的人,做过大范围摸排。

    而当时刘军恰好去县城给母亲买药,侥幸躲过了排查。

    1990年初,母亲病逝,刘军果断卖掉村里的老房子,搬到齐海市,以卖包子为生。

    整整15年,刘军再也没回过莲东县。

    即便后来娶妻生子,也不愿回到那个地方。

    归根到底,还是做贼心虚。

    没想到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终究还是查到了他。

    宋启面无表情问道:“你说当时只捅了他一刀,还是在小腹,对吗?”

    “没错。”刘军点头:“我也不知道那一刀就能把人捅死,我晕过去之前,他还是活着的……”

    宋启和周正对视一眼,又问:“他当时带了哪些随身物品,你还记得吗?”

    刘军脱口而出:“他背着一个黑色双肩包,鼓鼓囊囊的,我记得很清楚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,事后那个背包并不在他身边,当时天太黑,我又跑得太急,没注意是不是落在路边了……”

    审讯结束,周正问宋启什么看法。

    宋启说道:“尸体小腹和胸口各有一处刀伤,致命伤在胸口,而且脸部被砸烂,这几点与刘军所言有出入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他没撒谎,那么很可能在他昏迷期间,还有第三个人路过,杀死男青年并砸烂了他的脸,最后抢走了背包。”

    “杀人真凶是第三人,并非刘军!”

    周正冷冷一笑:“刘军一定撒谎了,他故意避重就轻,就是为了逃脱罪责。”

    “把劫财杀人描绘成失手杀人,甚至让你产生真凶是第三人的想法。”

    “这种狡猾的犯罪分子,我见得多了。”

    宋启也不跟周正争论。

    如果刘军说谎,只要多接触几次,一定能从中发现破绽。

    几天后,宋启又到看守所探视刘军。

    万万没想到,这竟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