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
听到声音,所有人都抬头望向楼梯,包括坐在沙发上的湛司域,也转过身来。
这是他第二次看见晚翎穿红色。
第一次是在老夫人的葬礼上,她一袭红色拖地露肩长礼服,明艳得耀人眼睛。
她平日里爱穿白色,素素淡淡的,很衬她清丽的面容,就像一枝雨后初绽的荷花。
而红色也很衬她,大概人漂亮了,就什么颜色都能驾驭。
不过今天的红装与那日不同,那日温婉大气,像是谁家初露芳华的闺秀,而今日的她,像极了气场四溢的女王。
红色小西装,白衫打底,露出雪白细长的脖颈,看起来特别干净,还有棱有角。
红色西裤是九分的,露出娟秀的脚腕,脚腕及脚面上的皮肤也很白,与白色的高跟鞋配在一起,亮得晃眼。
他从她的美颈一直看到脚面,又迅速上移视线去看她的脸。
平日里素颜朝天的她,居然化了妆。
没有施粉,因为她本身的皮肤已经足够白,且白得发亮,就好似鲜嫩嫩的荔枝肉。
但眉毛描绘过,原本的眉形是很温和的,总给人她很良善的错觉,而现在,眉尾刻意上挑了些许,显得凌意逼人。
尤其画了红唇,色号与她身上的衣服两相衬托,像火一样热烈,魅力四射。
湛司域看得心底澎湃发热,脑子里划过的,全都是他强吻她的画面。
他又想到了荆棘玫瑰,明知有刺,也会有人忍不住想去采摘。
灌翠湾在他名下,叶菲雪是不知道的,所以她突然来到这里,他非常诧异,还来不及质问秦焕和唐瀚,便被晚翎夺走了所有注意力。
他看着她一步步走下楼梯,忽而有些兴奋,是不是因为叶菲雪在这里,所以她才把自己打扮得如此明艳,以示对他的主权?
她吃醋了?
如是想着,他微不可察地勾了勾唇。
只是忽而又瞥到她耳朵上的蝴蝶耳钉,眸色倏尔又淡了下去。
总感觉自己的面前,横着一个看不见的情敌,还是个强敌。
“嘘~”
秦焕惊艳地吹起了口哨,“域哥,原来你这里金屋藏娇啊。”
唐瀚向来深沉儒雅,此刻也毫不掩饰惊讶的眼神。
他幽默地点评道,“晚翎,这身装扮绝佳,如果你愿意佩戴上我送你的那颗宝石,那就更锦上添花了。”
正巧晚翎走下最后一级楼梯,她勾起红唇,歪了歪明艳的小脸,“我觉得不需要佩戴那些俗物,就已经艳压庸脂俗粉了。”
这里只有两个女人,庸脂俗粉自然指的就是叶菲雪了。
秦焕耸耸肩,颇有深意地看了叶菲雪一眼,女人间的战争他可不想参与,于是坐到一旁去看好戏了。
唐瀚默默地看了叶菲雪一眼,也没有说什么。
谁都知道,叶菲雪所有的精力都倾注在了湛司域身上,她看护湛司域,堪比老母亲看护亲儿子,哪怕他擦破一点皮,她都紧张得要命。
叶菲雪本来是很开心的,因为又知道了一处湛司域的秘密住所,她对他的所有事情都好奇,恨不能把他身上有多少个毛孔都了解到。
当她看到晚翎的时候,原本的愉悦情绪一下子就被卷走了。
她怎么都没想到,那日湛司域明明答应她会赶晚翎走,却又把她藏在了这里,这里她都不曾来过,还是今日栗泽辰告诉她的。
她还尚未发难,晚翎竟主动挑衅上了。
她恨透了。